(一)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: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;一级医疗机构300元;区统筹区内二级医疗机构500元,区统筹区外二级医疗机构800元;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;转外医疗机构2500元。参保居民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执行起付标准,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%。年度内多次住院的,扣除起付金额累计不超过转外标准。
(二)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: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%;一级医疗机构85%;区统筹区内二级医疗机构77%,区统筹区外二级医疗机构72%;三级医疗机构65%;转外医疗机构50%。
(三)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15万元。

恭喜邯郸泽爱医院成为邯郸医保定点医院,有医保的可以住院报销了